最近好懶好懶,反正生活當中也沒有新鮮事。
那麼一天是要怎麼寫出所謂的五百字呢?
還是說,為了要一天寫五百字,要努力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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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五連假,不回家就太可惜了,但是該死的政府就是這樣,
提前一周公布星期一放假,然後星期六就要拎著不適應的身體來上班。
害我今天早上八點時,被隔壁窗戶反射在我房間地板上的陽光刺到眼睛,
悠悠轉醒,腦筋還沒有轉到正確頻道的時候,看到衣櫃上貼著
「今天要上班」的紙條,著實嚇了超大一跳。
更不用說我八點半要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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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都是題外話。
總之這次回家,發現老爸果然買了sony的單眼數位相機,
是a100(好啦好啦我的電腦打不出alpha),似乎要三萬元左右,
那麼聖誕節的時候送他個偏光鏡(是這個嗎?)當禮物好了。
現在出社會之後,每次送禮物都膽戰心驚啊~
「沒誠意」這個紅帽子太大了,實在不適合扣在我的頭上。
啊,總之我爸拿出了他訂閱的攝影雜誌,讓我看看不同鏡頭拍同樣靜物的效果。
其實那期的專題做得很不錯啊,所謂的「靜物」是個妹,穿著無袖上衣拎著包。
那個妹不正也不歪,雖然我相信以當今世上模特兒數量之多,
比她優的模特兒應該不只唾手可得,而是可以信手拈來了,
然後好笑的是,我爸接著拿出下一期的雜誌,翻到讀者投書頁,
指給我看:原來有人投訴那個妹太歪了,讓人看著不順眼,
還說雜誌既然那個專題要做全頁,就不該用整整三頁,
為了讓讀者看看不同的鏡頭,拍同一個歪妹,會有什麼效果。
編輯沒回覆。
然後再下一期,竟然又有讀者附議了。
於是可憐的妹遭到二次批評,編輯竟然還要道歉,
說他們下次會改進。
看著不爽的話,下次給你三張全頁的蘋果你說怎麼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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