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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星期發生了一些事情──並沒有什麼特殊之處。
不過是公司出了亂子,不過是我出了讓自己收拾善後到人仰馬翻的包,不過是跟父母意見不合。
但是就算這些事已經說不上新鮮,我的心情就可以變得好一點。
出包出亂子如果自己扛得起來便罷,但是現在勞動到我那個人超好的主管還有大腹便便快要臨盆的處長來幫我。看著她們兩個手忙腳亂打電話橋事情,我的心裡就升起洶湧的自責感,尤其是她們倆從頭到尾都沒罵過我一句,只是提醒我下次要注意的地方,還好心幫我找藉口。
雖然工作上發生了讓我充滿挫折感的事,但至少我可以努力去改善。
但是和父母之間想法的落差,卻是我也許一輩子都無法解決的問題。
為什麼,我沒有辦法正正當當地去喜歡我真心喜歡的人呢?
為什麼,要找條件比自己好的對象交往,才是對的呢?又,所謂的條件論,到底是指哪些條件呢?
我可以找一個有錢但只唸到專科的老頭嗎?
我可以找一個窮得家徒四壁的博士生嗎?
我可以找一個碩士畢業又有穩定工作但是大我二十歲的人嗎?
爸爸今天說得很明白:「我千辛萬苦栽培到台大畢業的孩子,難道要去交一個專科畢業生嗎?我的意思很清楚,人要往上找,不是往下找。你有交朋友的權利,我也有不認同的權利吧。」
雖然知道爸爸是為我好,但是當下的眼淚還是一直流。
的確,未來還很久遠,現在說什麼都還太早,只是如果那一天,我真的真心地想要和心愛的人在一起,可他卻不是父母心中的理想對象,而被拒絕在家門外。我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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