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十一點準時上床的時候,
看慣我日夜顛倒的室友驚詫地看了看鬧鐘,
然後不可置信地說:「妳最近真的是早睡早起的模範耶!」

是啊,晚上十一點上床,早上六點四十五分起床。

這樣的生活我能過一個禮拜,還打算一直過下去,
連我也對自己的潛力感到不可思議。

而且為了避免早上起床不舒服而影響到通勤,
睡前四小時還真的完全不吃東西,
如果因為特殊狀況而來不及吃晚餐,就乾脆不吃了餓肚子睡覺。

就像昨晚,因為下班後還坐公車到汐止看房子,
公車捷運公車轉來轉去,有時間吃飯已經是晚上八點四十了,
結果就真的給他餓下去。

所以昨天就只吃了一餐,中午的麵包一枚。

如此注重養生之道,還真不像我啊orz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莎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