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某朋友聊天,卻讓我有了個驚人的發現。

而且是令人不甚愉快的驚人發現,甚至導致了我們最後的不歡而散。(至少不像以往那樣開心吧)


我一直都知道,「家教」這份工作對許多人而言,就是quick money的代稱,
但我從來不知道,這對許多人而言,也是easy money的代號!

對我而言,家教該是良心事業吧,薪水高低是看勞資雙方的協調,
能力高、資歷豐富的老師,要求高薪是自然的。
但不管薪水高低,家教都該對這份工作抱持著一份責任感才是,
畢竟我們擔任的,還是「老師」這項工作。

韓愈也說過(是他說的吧@@),老師有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
如果今天身為老師,連學生的學測時間都搞不清楚,
還不感到愧疚的話,那麼這個人到底有什麼資格自稱為家教老師、
有什麼資格拿人家薪水?

這不是誤人子弟是什麼?
高三學生,最重要的,不就是在大考中拿到理想的成績,
以便考上自己心儀的學校嗎?
家教老師如果沒有盡全力,幫學生得到他能得到的最好成績,
不是誤了人家的前程嗎?

以敬業的角度看來,我無法跟這位朋友溝通,
雖然她要求過,但就算我手上有新case,
我想,我是絕對不會介紹給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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