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我是個逛街很有效率的人。
不過這樣的個性在女人堆中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

晚上陪愛莉絲去採買她星期五要穿的衣物,
因為是正式場合,所以要買business casual的衣服,
缺了上衣褲子鞋子,三千元的預算,所以G2000這種地方還是連想都不要想好了。

很明確地把目標定在NET,
不到九點就買好了!!
我想,這次自己能夠提供這麼多意見,
大概是因為之前看了太多OL的日劇吧XD
感覺形象很鮮明呢,該穿什麼該配什麼都很有想法。

鞋子也是,好幸運能夠很快看到喜歡的。
通常喜歡又好穿的鞋子該是可遇不可求的吧?
總是越急著想買,就越是找不到想要的;
不過今天倒是不錯,打破墨非定律了呢。

該買的東西買完,就打算閃人,這是我的致命傷吧?
一般正常女人是「啊~~就趁這個機會好好地逛一逛吧!」
可是我卻是先在家裡想好要去的地方,然後趕快買完趕快跑,
要是真逼著我一直逛一直逛,最後大概會因為腳痛而開始擺起臭臉XD

話說回來,其實偶爾逛一下街有是調劑身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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